據內地傳媒報導,江蘇省南通市公安局周四(4日)公佈,破獲一宗特大組織境外賭博案,拘捕18名犯罪集團成員。案情涉及組織賭客到澳門等地賭博,再開網博帳號供賭客在內地賭博以獲取巨大利潤,涉案賭資折合逾13億元人民幣。據報犯罪集團姓施主腦因犯賭博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已判處有期徒刑16年,並處罰金1.23億元人民幣。
據報引述案情指,2018年4月,南通市警方在調查一宗網絡賭博案件時,發現另一宗賭博犯罪線索。透過線索並經偵查後發現,自2007年起,有人聯同其他犯罪集團成員開設網絡賭場,並組織賭客到澳門等地賭博,其後提供網博帳號供賭客在內地賭博,從中獲得巨額利潤,逐步成為開設賭場與高利貸共存的犯罪集團。內地公安經過7個月的追查,在江蘇省內多地,以及澳門、廣東、河北、山東等地開展調查和取證後,以姓施疑人為首的犯罪成員先後落網。
報導又指,姓施集團主腦在2005年開始,看準境外賭場「碌卡」手續費高,賭客又帶不了大量現金的「商機」,開始在賭場內「洗碼」,2007年起更組織內地的企業家赴澳門賭博,雖然「洗碼」可以收取賭場的佣金,但為了更可觀的利潤,有人與地下賭場的「托底公司」合作做莊,接受客人押注「賭枱底」,並曾於一天內透過「托底公司」的分成,從中獲利逾340萬港元。
2007年4月至2018年5月期間,犯罪集團在澳門等地多家賭場開立賭博帳戶,多次組織內地人員進行賭博,賭資合共逾4.6億港元及逾5.2億元人民幣,集團非法獲利約2,341萬港元、人民幣約1,17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