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金融科技研究院发布的有关通知,目前北京市已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第二期创新应用项目征集工作。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应在2020 年 3 月 26 日12:00 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
根据要求,申报项目需要符合业务普惠性、技术创新性、风险可控性、需要一定的监管支持。
所谓“业务普惠性”是指项目支持国家重大战略、高精尖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支持科创、民营、小微发展,支持社会民生改善,经济效益成效,符合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技术创新性”指项目在技术应用、产品结构、或服务方式中的创新,全国首发首创、原创性强。
“风险可控性”指在以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为基本前提下,不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安排,项目具有详尽的风险处理预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需监管支持”则指项目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引领,可复制、可推广,或业务创新在当前监管体制下无明确监管细则。
项目申报主体方面,可以是持牌金融机构,也可以是金融科技企业。当金融科技企业作为申报主体时,必须联合至少一家持牌金融机构共同申报。与此同时,申报单位需无违法违规记录,并能自愿配合完成审核、公示、测试流程,配合监管部门做好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
今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向社会公示首批6个北京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涉及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清算组织、支付机构、科技公司等多家机构,主要聚焦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API等前沿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涵盖数字金融等多个应用场景。
不久前的3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公告,称第一批创新应用已通过审核并完成登记,将向用户正式提供服务。
根据公示,首批创新应用分别为工商银行申报的“基于物联网的物品溯源认证管理与供应链金融”、农业银行申报的“微捷贷产品”、中信银行申报,银联、度小满支付、携程参与的“中信银行智令产品”、百信银行申报的“AIBank Inside产品”、宁波银行申报的“快审快贷产品”、银联申报,小米、京东数科参与的“手机POS创新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