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7号)、《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发布<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公告》(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公告〔2016〕第7号)等制度规定,结合当前支付结算市场发展情况和自律管理要求,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确定了2020年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重点举报事项。现公告如下:
1.无证经营支付清算业务行为;
2.为赌博等非法交易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行为;
3.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行为;
4.违反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行为;
5.违反收单业务外包管理规定行为;
6.扰乱支付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
7.支付敏感信息泄露、参与伪卡欺诈等行为;
8.非法改装、恶意篡改终端信息等行为。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对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的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协会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