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拿大下议院否决了一项关于体育博彩的C-221法案。该法案目的是允许加拿大民众参与体育博彩,最终遭到下议院否决。
据Gaming Intelligence网站消息,近日,加拿大下议院否决了一项关于体育博彩的C-221法案。该法案是由国会议员Brian Masse在2月份拟立并提交给议会,目的是允许加拿大民众参与体育博彩,最终遭到下议院否决,投票结果为:133票赞成,156票反对。
该法案修订了加拿大刑法典207(4)(b)项内容,目的是允许加拿大的部分省可以自主管理和经营在线博彩等。
与Brian Masse一样,早在2011年,Joe Comartin也推动拟定一项类似的法案,但是最终遭到加拿大参议院的否决。
Brian Masse表示:“该法案能够让政府只需严格的管理制度,就可以将数十亿非法博彩收入纳入政府管理,从而增加财政收入。”
加拿大博彩协会(CGA)也对此表示失望:“这意味着工人更多的工作机会将失去,每年140亿美元的政府税收将失去,将继续为了加拿大能有一个开放性的博彩市场而奋斗。”
延伸:加拿大的博彩法制发展过程
1892年加拿大刑法典规定了全面禁令——禁止大部分的博彩活动,但允许赛马作为例外。
1892年和1969年之间,加拿大人可以投赛马或允许在夏季慈善乐场上的博彩。这些慈善性质的博彩经验最终形成了1969年的刑法修正案,即授权了联邦政府和省级政府有机会利用奖券资助有益性质的活动,如1976的蒙特利尔奥运会。
1969年刑法修正案授权省级政府管理和经营票计划,并授权慈善团体根据政府许可(此时,联邦仍然可以控制此项权力)也可以经营票,甚至可以拥有自己的票。
1985年刑法修正案允许省级政府管理计算机和视频游戏设备(即电子博彩机,老机),并授权省级政府专有博彩的管理经营权。
正是根据刑法典的规定,省级政府获得了专属经营和许可各种形式的博彩。因此,所有的加拿大省和区域都在各自程度上经营和管理博彩活动。
加拿大刑法典创设了一些博彩犯罪问题。例如,刑法典规定,博彩违法经营者比博彩参与者受到更严厉的处罚。任何人购买、携带或者接收抽签、票或者设备是违法的,遵循简易程序定罪,因此对于加拿大居民在自己里参与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