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的场禁足令法案提议在场内的工作大部份人员,禁止在工余时间进行博活动,但提议外判工作人员,以及博中介人,不被列入禁足周。立去会小组委员会引起政府称,外判员工如餐饮、清洁和保安等流动性较大,而中介人则没有特定上落班时间,认为未来执法时会有一定难度。但委员会认为不应存在同工不同待遇,希望政府再作思量。
立法会第一常设委员会昨日首次与政府代表细则性讨论《规范进入乐场和在场内工作及博的条件》(俗称场「禁足令」)法案,委员会主席何润生会后又引述政府称,法案建议在六大博企乐场内工作的人员,尤其是在博桌、博机、出纳柜台,以及关、餐饮、清洁、乐场保安领域担任职务及负责乐场监察的人员,禁止在工余时间进行博活动。
何润生称,餐饮、清洁及保安领域原不属禁足范,但有机构调查指此类员工也存在博失调问题,故亦将他们纳入禁足令内。他又引述政府代表称,根据社工局数据显示,过去数年官及博从业员博失调所占比例较高,甚至有从业员因而被利用犯罪,并称正如务人员被限制入场一样,这是纯粹为博从业员制定更好保护措施,不涉及标签和歧视。
法案建议乐场外判工作人员,以及博中介人,不被列入禁足范。何润生引述政府解释,因外判人员的岗位具流动性,中介人及合作人亦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执行上有难处。但委员会希望政府再作考虑,不应存在同工不同待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