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司警拘捕一名澳门赌厅东主,疑利用稳赚1.5%月息名义提供「高息回报」,吸引从商的女友人,存钱2,000万入其赌厅作投资,收取月息30万港元。惜事与愿违,女商人收息1年后赌厅疑周转不灵,无法再收高息,兼未能取回1,700万港元本金,涉案赌厅股东却失联。日前赌厅东主再入境时被澳门司警拘捕,正追查款项下落。
被捕男子姓郑,49岁,澳门商人,涉事赌厅股东;涉信任之滥用被移交检察院处理。女事主40多岁,澳门居民。案情指,2015年4月期间,涉案姓郑男子连番游说女事主到其赌厅投资,并称可稳赚「高息回报」。女事主见有利可图,于同月28日投资存入2,000万港元到指定赌厅账户内,及后每月均能收息30万港元,但在收息1年共收取360万港元后,便未能再收到利息,追郑利息时又被他施展「拖字诀」,而要求退款又只能收回300万港元本金,郑后来更失去联络,事主无法取回投资本金1,700万元,至今年3月决定报警。
司警接手调查,发现郑已逃离澳门,而涉事赌厅仍在继续运作,至上周四(19日)晚,郑经机场入境澳门时被捕,并承认犯案,称款项已用作赌厅的日常营运以作其他投资用途。案件有待司警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