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赛马热”近期正在引起舆论的关。目前,海南以“赛马”“马术”“马文化”等关键词命名,或以此作为经营范的企业超过30,涉及赛马小镇、马文化园项目至少10个。
但凡政策的调整变化,都蕴含着无限的商机,从企业到个人闻讯而动,下好“先手棋”,抢占有利位置,乃是市场经济规律使然。回看当年,深圳经济特区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窗口”,在资金、物资等“硬件”匮缺的情形下,唯一能够倚仗的,也正是政策的倾斜和优惠。而那些敢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率先摸着石头过河,也更早享受到了特区开放的红利。
不过,“赛马热”游离于法律之外,也可能带来隐患。一个就是“借马圈地”。据相关信息,以海南省的罗牛山股份有限司为例,今年5月8日发布告,旗下全资子司罗牛山国际马术俱乐部有限司申报的“海南国际赛马乐文化小镇”项目,已获得《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该项目拟选址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罗牛山农场,总规划占地约500顷,建设内容包括海南国际马术中心、国际赛马园、行政办配套等,总投资287.8亿元。
如今,随着自贸区、自贸港建设启动,海南可谓“寸土寸金”,更要严格执行《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措施。根据国土资源部和国发改委发布实施的《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赛马场项目此前已被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罗牛山司的新项目,也遭到了网友质疑,“一账上只有5.9亿元的养猪司,却要投资约287亿元在海南搞一个赛马小镇”。由此引发的“股价异动”,亦引发外界质疑和深交所多次问询。如果利用概念炒作股价,更有违反《证券法》《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之嫌。
由“赛马热”引发的另一个热点问题,就是“马”能否合法化。尽管中央文件提到过“探索发展竞猜型体育票和大型国际赛事即开票”,但对于这一措辞,还存在不同的理解。一些人认为,这意味着海南“未来会放开马投”,但还有人认为,“赛马其实与沙滩运动和水上运动一样,是一项竞技体育或健身休闲项目,而非一些媒体所畅想的‘赛马票’”。其实,无论政策如何松动,在法律尚未改变的情况下,“马投”始终是一个违法事物。
上世纪90年代,赛马票在我国也一度盛极一时。广赛马会辉煌时期,马日均销量就超过1000万元。但是,1992年,国务院发出《关于坚决制止赛马博等博性质活动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国各地一律不准举办赛马博等具有博性质的活动,马已然退出历史舞台;10年后,国旅游局、体育总局、工商总局和财政部五部委联合发布通知,“禁止经营带有博性质的赛马活动”,赛马运动也黯然失色。
从立法上看,各国对博业的发展都非常慎重,尽管世界上有80多个国和地区涉足了博业,但真正完全放开的,也只有美国部分、澳门、马来西亚、摩纳哥等少数地区。我国法律严禁博现象,《刑法》上专设博罪与开设场罪严厉打击。根据我国《票管理条例》,国务院授权发行福利票、体育票,除此之外其他票均不合法,“马投”也不例外。即便是将来在一定程度上放开,也需要对现行法规作出修正,这是前提条件。如果事先布局、先行运作,很可能涉嫌违法。
改革应当运行在法治的轨道上。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势下,面对“海南赛马热”,不仅需要国政策的锐意突破,也需要国立法的快速跟进、提前布局、有效规制,如此才能少一些改革阵痛,多一份安全保障,进而打造一个更加繁荣宜人的国际旅游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