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后预付卡数量随之下跌,然而竟然有不法分子从中找到「生财之道」。澳门某电讯营运商两名主管涉嫌利用他人开设的空壳公司,为大批预付卡进行实名登记,再转手售予境外诈骗集团,至少涉及21万张预付卡,每张可获利1.5元,不法获利31.5万元(澳门币)。澳门司警协助台湾警方调查一宗「杀猪盘」诈骗案过程中澳门资讯,根据线索揭发该犯罪集团,拘捕两名主管及另外两名同伙,移送检察院侦办。
案中四名被捕本地男子分别姓杨,50岁,电讯公司市场部高级经理;姓黄,39岁,电讯公司客户经理;姓陈,22岁,电讯公司兼职文员,负责登记预付卡;姓苏,34岁,娱乐场市场部经理,负责开设空壳公司。四人涉嫌触犯「伪造文件」及「犯罪集团」罪,昨日(3日)移送检察院处理。
澳门司警昨(3)日公布案情指出,早前协助台湾警方调查一宗「杀猪盘」诈骗案时,发现骗徒所用手机号码是由澳门某电讯公司所发出的的预付卡,并由一间空壳公司作实名登记,登记人为公司一名陈姓股东。
司警进一步调查锁定杨某及黄某身份,由于在预付卡实名制生效后,预付卡销售量大幅下跌,两人为了维持销售业绩,竟然另开「商机」,指示下属陈某及其朋友苏某,分别在澳门开设两间没有员工、没有实质业务的空壳公司,再由陈某以两间公司名义为预付卡进行实名登记,以规避实名制要求,再将预付卡寄到外地相关经销商销售。
司警指出,有关预付卡激活后,并非由两间公司作商业或私人用途,而是由希望规避实名制的人士使用,当澳门有关部门使用电话号码系统查阅电话登记时,只会显示登记人为涉案空壳公司,与真正使用者身份不符,因此属于虚假登记资料,而有关登记行为涉嫌触犯「伪造文件」罪。
此外,案中两名主管为了隐藏身份及逃避追查,给予陈某一本伪造中国护照,用于在寄出预付卡的物流公司登记,显示涉案人知悉此等行为属违法。经过四人一番运作后,至少有21万张虚假资料实名登记的预付卡流入诈骗集团手中,该犯罪集团至少获得31.5万元的不法利益。司警于本月2日传召四名嫌犯调查。
本次犯罪集团所登记的预付卡当中,除了涉及台湾发生的「杀猪盘」骗案,亦涉及去年下旬澳门接报两宗网上援交骗案,司警有理由相信骗徒过去使用该号码犯案,直到实名登记制度生效,便由案中犯罪集团协助进行实名登记,令骗徒手中的预付卡号码继续被用作犯案。
据了解澳门资讯,澳门《网络安全法》于2019年12月22日正式生效,法律规定网络营运者在提供公共电信服务时,应查核及登记客户的身份资料。而法律生效前已售出的手机预付卡,亦应在生效之日起120日内进行登记,否则应中止有关服务。在今年1月份,澳门仍有逾100万张手机预付卡;时至11月,邮电局局长刘惠明受访时称,全澳只约有35万张手机预付卡。